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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申新材(000782)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洋)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刘洋) 报告期内,2024 年 1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人作为广东恒申美 达新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 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 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一、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4 年公司共计召开 3 次股东大会会议,共计召开 10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重 大事项,本人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 姓名 | 本年应参 加董事会 | 出席次数 | 现场出席 | 以通讯方 式参加次 | 委托出席 | 列席股东 | | --- | --- | --- | --- | --- | --- | --- | | | | | 次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