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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思格(30133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 平确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 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