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思格(301333)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董 事 会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根据( 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 SHI JACK HAOHAI((石浩 海)、闫丙旗、孙雯、李峰((已离任)、兰立鹏((已离任)、李洪((已离任)、杨璐 (已离任)出具的 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认为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任 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 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 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