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康股份(605077) - 东方证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情形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 条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 条情形的核查意见》之 签章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 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 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的规定,东方证券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参 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涉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六条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相关主体,均 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亦不 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 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