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康股份(605077) - 华康股份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张其宾、谭瑞清、汤阴县豫鑫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汤阴豫鑫")、谭精忠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河南豫鑫糖醇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为 109,800.00 万元,根据上市公司、标的公司 2024 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标的公司的资产总额和交易金额孰高值、资产净额 和交易作价孰高值以及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比例均未达到 50%。 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因此,本次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特此说明。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6 日 1 单位:万元 项目 上市公司 标的公司 交易价格 计算依据 指标占比 资产总额 699,202.90 133,482.70 109,800.00 133,482.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