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康股份(605077) - 华康股份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张其宾、谭瑞清、汤阴县豫鑫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汤阴豫鑫")、谭精忠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河南豫鑫糖醇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董事会认为: 一、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1、 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 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 具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资产定价方式公允,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 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5、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