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华康股份(605077) - 华康股份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605077HUAKANG(605077)2025-03-27 10:31

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 情形,即不构成重组上市。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张其宾、谭瑞清、汤阴县豫鑫有限责任公司、谭精 忠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河南豫鑫糖醇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前后,陈德水、余建明、程新平、徐小荣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 司的控制权未发生变动。本次交易完成后,陈德水、余建明、程新平、徐小荣仍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的股票发行对象不包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方。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本次交易并非向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购买资产,未达到《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至第(四)项标准,亦不会 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 特此说明。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6 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