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大(002683)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7 日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2024 年任职独立董事邱冠周、吴宝林、谢 青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经核查邱冠周、吴宝 林、谢青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 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 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