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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603949XUELONG(603949)2024-11-28 09:11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的投入进度分别为 10.79%和 20.56%,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 计划金额的 50%,但公司未能依规对上述两个募投项目的可行性、 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 综上,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不规范、募投项目延期未及时审 议并披露、未对部分募投项目可行性进行重新论证。公司上述行为 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第五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第 2.1.1 条、第 2.1.4 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1.3 条、第 6.3.3 条、第 6.3.6 条、第 6.3.9 条、第 6.3.24 条等有关规定。 上证公监函〔2024〕0256 号 关于对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当事人: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雪龙集团,A 股证券代 码:603949; 竺菲菲,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张红意,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关于对雪龙集团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