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墙股份(002809) - 华商关于红墙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 关于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红墙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戴振军律师、刘浩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有 关问题,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 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广东红墙新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