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能源(600575) -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 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国资监管部门对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的统一工作要求及公司 2024 年年报 工作安排,容诚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