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宏股份(30050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维宏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对拟提交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 事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等相关材 料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 1.独立董事候选人樊留群先生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独立性等条件要求。 2025 年 3 月 28 日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提名樊留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