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医药(300233)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 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 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交易融券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