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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只松鼠(30078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300783Three Squirrels(300783)2025-03-27 13:30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至少三名委员组成,委员由董事担任,其中独立 董事应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指 非独立董事,以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的工作联络及会议组 织。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决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