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只松鼠(30078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 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 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审计委员会日常的工作联络及会议组织。公 司内部审计部门为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审计委员会决策前的各项 准备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 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