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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森药业(001367)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经核查独立董事戴文涛先生、方桂荣女士、郑刚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浙江海森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戴文涛先 生、方桂荣女士、郑刚先生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