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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莱新材(605488) - 福莱新材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李敬)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莱新材") 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工作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 立的原则,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 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公正、客观的意见,维护了公司 和全体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 的作用。本人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通过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成为公 司独立董事,现将本人 2024 年度(2024 年 6 月 1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本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不存 在关联关系,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均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具有完全的独立 性。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 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