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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创物流: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修订)
603967CMLOG(603967)2024-11-22 07:35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及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股东大会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创物流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 则")。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 的报酬事项; (三) 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四) 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 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 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 审议批准本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