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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榨菜(002507)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002507Fuling Zhacai(002507)2025-03-28 10:26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 求,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 董事蒋和体、史劲松、程贤权、张志宏、王冠群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 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蒋和体、史劲松、程贤权、张志宏、王冠群的任职经历以及 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24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人蒋和体,于2021年2月5日起任职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上市公司")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