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睦股份(600114) - 东睦股份东睦股份独立董事吴红春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吴红春述职报告 作为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睦 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任期中,本人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就 2024 年度任期内的工作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具体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吴红春,男,中国籍,1972 年 2 月生,大专学历,注册会计 师。 曾任长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镇海蛟川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 理、宁波雄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董事。1999年9月 至今任宁波雄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10月至今任宁 波浙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董事长。2019年8月5日至 今任东睦股份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1、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都不在公司或其控股企业任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