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华泰(688323)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发行可转债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保荐总结报告书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信证券")作为深圳 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华泰"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 督导职责期限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截至目前,瑞华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期限已届满,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国信证券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 何质询和调查。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