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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股份(600331) - 宏达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3月修订)
600331HONGDA CO.,LTD(600331)2025-03-28 11:05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或上市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 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 《公司章程》,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实行集体审议、独立表决、个人负 责的决策制度。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主体,定战略、作决策、 防风险。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 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2 人,职工董事 1 人,职工董事由公司职 工代表担任,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 1 — 第四条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 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