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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股份(600331) - 宏达股份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
600331HONGDA CO.,LTD(600331)2025-03-28 11:05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 其中:经理层成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总工程师等《公司章程》规定的高 级管理人员。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授权"是指董事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 强制性规定、不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相关规定、不违 — 1 — 反《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其职权中 的部分事项的决定权授予经理层行使。经理层依据授权实施决策 应符合既定的决策程序和 "三重一大"管理制度的要求。 第二章 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建立 科学规范的决策机制,健全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授权管理体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四川宏达股份有 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总经理工作细则》")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经理层对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性事项,原则 上由经理层审批和决定,但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