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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科技(603083) -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603083CIG(603083)2025-03-28 11:05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待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剑桥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 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 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