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都航空(600316) -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公 开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担 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 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大信所在 2024 年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 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大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 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大信所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所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 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 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 员所。大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首批获得 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大信所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 复核人等不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