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疫苗(301207)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兰疫苗"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对华兰疫苗拟使 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自有资金。 1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不超过 35 亿元(含 35 亿元)的自有资金,在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 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之日止。 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短期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 资回报。 (四)资金来源 (二)投资范围 国债、债券、货币市场基金、质押式国债回购、券商收益权凭证、券商收益 权转让、深交所/上交所报价回购、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券商资产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