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力科技(300611)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司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债券 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则。 第三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依据本规则组成,债券持有人会 议依据本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和召开,并对本规则规定的权限范围内的事项依法 进行审议和表决。 第二条 本规则项下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为公司依据《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约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为通过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