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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思科技(300433)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300433Lens(300433)2025-03-28 12:05

中国 深圳 福田区 益田路6001号 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邮政编码:518038 11/F、12/F., TAIPING FINANCE TOWER, NO.6001 YITIAN ROAD, SHENZHEN, P.R. CHINA 电话(Tel.):(86-755) 88265288 传真(Fax.):(86-755)88265537 网站(Website):https://www.sundiallawfirm.com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信达会字(2025)第 053 号 致: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下称"《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现行有效的《蓝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下称"信达") 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下称"信达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在进行必要验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