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磁体(300127)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傅江)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傅江)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 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独立、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 积极关注和参与公司发展,对公司内部控制及审计工作给予监督和指导,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傅江,1964年3月生,四川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历任四川省经济律 师事务所、四川东方大地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四川大学法学院教师,现 任四川川达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高级合伙人,2019年5月31日至今,历任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