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盛股份(605088) - 国金证券关于冠盛股份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国金证券")作为温州市 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盛股份"、"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冠盛股份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65号)核准,公司向 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60,165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扣除保荐承销费 人民币8,188,679.25元(不含税),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593,461,320.7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月9日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已对该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7-1号《验证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