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化学(002064)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内控审计报告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F10078 号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化学")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华峰化学董事会的责任。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金晓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徐明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 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内控审计报告1 第 1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