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粮控股(000505)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 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 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海南京粮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 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 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 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