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合科技(300457)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3月)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管理, 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买卖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的管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票, 视作本人所为,也应遵守本办法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 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当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 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