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祥股份(301192)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祥股份"、"公司")向创业板转板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下简称"《内控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 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本公司以及所有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 总额占公司财务报表资产总额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 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人力资源、企业文 化与社会责任、销售与收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