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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健米业(600127) - 金健米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 求,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在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期间,结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 报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和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全程参与公司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并多次与审计机构就审计中出 现的问题进行沟通。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 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2.聘请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 会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 构。大信事务所与公司签订了《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 2024 年度财 务报告和内控审计费用为 67.2 万元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