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新材(300910)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双红)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 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 慎、公正的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监督、建议等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因任期届满,于 2024 年 7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离任,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现将 2024 年度的 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双红,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 年 12 月出生,研究生学 历,1991 年毕业于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