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益股份(301004) - 监事会关于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名单的核查意见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名单的核查意见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和《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符合《激励计划》中对 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要求,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 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2、公司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 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