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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江(301059) - 监事会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 部门的要求。公司结合目前实际经营业务情况,建立了较完善的适合公司管理要 求和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作、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内, 公司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3 月 28 日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 2024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 市公司的实际情况。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内容。 二、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金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