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金三江(301059) - 董事会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 ESG 委员会的议事和决策程序,提高 ESG 委员会的工作效率和 科学决策的水平,提高公司环境、社会和治理(ESG)管理水平,推动公司可持 续、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 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监督 指导公司 ESG 事宜(包括环境保护、社会责任、规范治理等工作)的有效实施; 对董事会负责,履行相关法规和董事会授予的职权并向董事会汇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ESG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 分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