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三江(301059) - 2024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w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华兴审字[2025]24016110028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华兴审字[2025]24016110028 号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 我们审计了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三江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和《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金 三江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1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 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 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