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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江(301059)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金三 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三江"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金三江拟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及来源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和确 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为商 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受托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