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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材股份(688563)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4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航材股份)《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 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的要求编制 2024年度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航材股份董事会的责任,我 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航材股份董事会编制的 2024年度专项 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一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