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科技(300936)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常州中 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英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进行了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合理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 报。 2、委托理财金额: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35,000 万元(含本数),在前述额度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 3、委托理财方式: 公司将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拟购买 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并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保证本金 安全、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