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流股份(60330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3月修订)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年3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行为,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 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安 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价格可能产 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证券监管部门 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 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