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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流股份(603308) - 内部问责管理制度
603308YINGLIU(603308)2025-03-31 09:17

内部问责管理制度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督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各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恪尽职责,提高公司经营管理与决策水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完善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规范公司运作。 第三条 内部问责制是指对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以及分支机构负责人等在其所管辖的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以及 从事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和股票内幕交易的人员,因其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公司 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严重不利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四条 内部问责的对象为公司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以及各分支机构负责人。纳入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