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流股份(60330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3月修订)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3 月修订)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批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可以暂缓披露的信息"是指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 秘密等情形,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拟披露信息。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可以豁免披露的信息"指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情形, 按《上市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其违反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或损 害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信息。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