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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贝岭(600171) - 上海贝岭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第三版审议稿)
600171Shanghai Belling(600171)2025-03-31 10:33

(2025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贝岭"或"公司")对外捐 赠行为,正确履行社会责任,有效维护股东权益,根据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对外捐 赠管理事项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09〕317 号)、《关于中央企业对外捐赠管理有关 事项的补充通知》(国资发评价〔2015〕41 号)、《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对 外捐赠管理办法》(中电财〔2018〕583 号)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上海贝岭及子公司(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持股 50%以上,或 公司持股 50%以下,但为第一大股东或具有实质控制权的公司),参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 对外捐赠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和要求: (一)自愿无偿。对外捐赠后,不得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占有 其他资源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从而导致市场不公平竞争。 (二)量力而行。公司应充分考虑自身经营规模、盈利能力、现金流等财务承受能 力,合理确定对外捐赠规模和标准。 | 有 效 | 第 | 制度编号 | BL〔01FI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