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贝岭(600171) - 上海贝岭总经理工作细则(第三版)
| 有 | | 制度编号 | BL〔01BA02〕号 | | --- | --- | --- | --- | | 效 | 第 | | | | | 三 | | | | 版 次 | 版 | 发布日期 | 20××年××月×日 |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保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明确公司总经理的经营管 理权限,规范公司总经理的经营管理行为,确保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效率和有效 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 贝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运作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总经理是指总经理本人或经合法授权以总经理名义行 使总经理职责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总经理的工作应贯彻诚信、守法、勤勉、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 聘任与解聘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三年,与董事会届期一致,连聘可 以连任。 第五条 总经理由公司董事会聘任,董事经董事会聘任可以兼任总经理或 其他高级管理职务。 第六条 董事会有权解聘总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