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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股份(002117)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002117TK(002117)2025-03-31 10:31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要求,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张松 旺先生、冯威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张松旺先生、冯威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 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