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洁股份(002763)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4月修订)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 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使公司的关 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特制订《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 (二) 关联人如享有表决权,应当回避表决; (三) 与关联人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 应当回避; (四) 公司董事会须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 时要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者专业评估机构; (五) 关联交易的价格或者取费原则上不偏离市场 ...